年度訓練計畫作業程序書
1‧目的
本作業程序,目的在因應本廠業務發展需要,規範本廠年度訓練計畫及預算之編擬、執行、追蹤及訓練紀錄之留存,以確保訓練績效,並使同仁獲得工作所需之觀念、知識與技術。

2‧適用範圍
本廠各部門。

3‧相關參考文件
3.1 新進人員訓練輔導要點。

3.2自辦訓練作業實施要點。

3.3委辦訓練作業實施要點。

3.4獎助工作人員國內進修實施要點。

3.6從業人員工作教導實施要點。

4‧名詞定義
4.1 在職訓練:現職人員熟悉工作技術和方法,或熟知專業管理知能及綜合規劃協調能力之訓練。

4.2 職前訓練:新進人員及外機關調入人員之訓練。

4.3 工作教導:係指某一關鍵流程工作經驗較淺者於工作現場接受工作經驗較深者之指導,以學習技能。

4.4 高階經理人員:分類十三等以上主管。

4.5 經理人員:分類十一、十二等主管。

4.6 高級專業性職位人員:分類十等以上非主管人員。

4.7 專業性職位人員:分類六等至九等非主管人員。

4.8 助理性職位人員:分類雇用人員。

4.9 基層管理人員:總領班、領班。

4.10 技藝性人員:評價技術人員。

4.11 執行特定工作部門:指從事判定它部門或人員之工作成果是否符合規定及從事製程管制者稱之。本廠執行特定工作部門有:

煉製一組、煉製二組、煉製三組、技術組品保課、維修組儀器課、行政組材料課、工業安全組、環境保護組、儲運組、公用組動力工場。

5‧作業流程與說明
5.1 作業流程
5.2 年度訓練計畫及預算之編擬
5.2.1 人力資源組依據公司來文發出公務聯繫單,依公司政策、業務發展提報訓練需求,並填寫年度員工訓練計畫明細表(內容包含計畫項次、訓練類別、專業類別、訓練項目、訓練對象、班數、每班時數、每班人數、延人時數、費用預算、訓練機構等),送回人力資源組彙辦。
5.2.2 人力資源組將各組填列之年度員工訓練計畫明細表加以審查後,增刪彙整。
5.2.3 根據各組送回之年度員工訓練計畫明細表彙編本廠年度員工訓練計畫明細表、年度訓練計畫編列統計分析表,陳核後報事業部。
5.2.4 根據年度員工訓練計畫並參酌前二年員工訓練費用預算數及決算數,編製年度員工訓練費用預算明細表送會計組。
5.3 新進人員訓練實習
5.3.1 新進雇用人員之訓練、實習期間為六個月,分二個階段實施,必要時得延長之。第一階段:報到後由人力資源組依業務需要安排施予一星期內之職前訓練,課程包括一般業務介紹、工業安全衛生、消防訓練等,人數5人(含)以下時,另行安排,無須開班。第二階段:「職前訓練」結束後分發至各部門繼續實施「實習訓練」,連同「職前訓練」為期共計六個月。實習訓練期間,人力資源組得視工作需要安排專業課程,擬訂訓練計畫。分發至工作部門之實習訓練期間,其部門應擬訂實習指導計畫,並指派工程師(管理師)以上人員,對新進雇用人員指導應具備之基本知識與專業技能;操作(輪班)工場每班亦應指派一位領班以上人員為指導員,負責指導新進人員。
5.3.2 新進派用人員之訓練、實習期間為六個月,必要時得延長之。訓練、指導期間分三個階段實施,第一階段:「職前訓練」同新進雇用人員。第二階段:技術類人員按其所學及工作上需要,由人力資源組擬訂實習指導計畫安排至有關部門實習,人數5人(含)以下時,另行安排。管理類人員分發至部門實習,得擬訂實習指導計畫,由其部門主管或指派有經驗之人員負責指導,連同第一階段合計六個月。第三階段:技術類人員至相關部門實習完畢後,分發至工作部門繼續實習。期間應擬訂實習指導計畫,由其部門主管或指派有經驗之同事予以指導,連同第一、二階段合計六個月。
5.4 年度訓練計畫之執行
5.4.1 每年度員工訓練計畫於年度開始執行前,由人力資源組通知各組依公司核定之年度員工訓練計畫明細表之內容及費用預算據以執行。
5.4.2 各組自行或委外舉辦之訓練,應依本廠自、委辦訓練作業實施要點填寫計畫,自辦訓練應填列業務講習班實施計畫(附件6.1)於陳准後辦理;所填寫之計畫需勿選講習目的之類別「作業風險預防」、「法規需求」、「系統運作需求」或其他類別(請簡述)。
5.4.3 工作教導之實施,應先由現場部門針對現場作業之關鍵流程,列出核心技能或專長,填寫現場部門核心技能或專長調查表(附件6.2),並於每年至少盤點一次。
5.4.4 工作教導之辦理應依據現場部門核心技能或專長調查表之內容,及自辦訓練作業之流程施行。
5.4.5 各項訓練經核准後,填發員工訓練通知單(附件6.3),並由其部門主管轉交參訓人員準時前往受訓。
5.4.6 參加各項自、委辦訓練在八小時 ( 含)以上之訓練,成效評估應視訓練性質就心得報告撰寫、舉行測驗、實地演練等方式辦理。技能類訓練不論時數均應以測驗方式評估;屬工作教導者則應以書面測驗或實做測驗(含心得報告)評估成效,訓練心得報告表(附件6.4),經組級主管陳閱後,送人力資源組彙總陳閱後留存。
5.4.7 各項訓練參訓人員如無法前往參訓,應事先通知人力資源組;人力資源組依講習班學員簽到表(附件6.5)發未到課通知(附件6.6),未到課參訓人員應詳實說明理由,經部門主管核准後送回人力資源組存查。
5.4.8 執行特定工作部門應建立工作人員資格鑑定紀錄(含文件及檔案),填寫執行特定工作人員資格鑑定表(附件6.7)經主管核章後正本送人力資源組;檔案以部門別為單位傳送至人力資源組,由人力資源組彙總整理後提供查詢作業。相關組應依人員或工作異動後一個月內更新文件及檔案,並按程序送人力資源組彙整。5.5 年度訓練計畫之追蹤

5.5.1 人力資源組應於每季結束後依各組執行情形,填製年度員工訓練計畫預定與實際執行比較表(附件6.8),逾期未辦者,應通知追蹤相關部門請其說明理由,各項說明理由經人力資源組審查彙整後,簽請廠長核閱留存。
5.6 訓練紀錄之留存

5.6.1 各項自辦訓練執行後,由人力資源組將簽准之業務講習班實施計畫、講習班學員簽到表、訓練心得報告表、未到課通知、講師鐘點費申請發放表(附件6.9)影本、講習班訓練成效評估表(附件6.10)等依各班別建檔留存;其中講習班訓練成效評估表之檢討意見,應送勞工安全衛生委員會審查,以修正訓練需求及訓練計畫。
5.6.2參加自、委辦訓練結束後,其訓練心得報告表(附件6.4)經組級主管陳閱後,由人力資源組併原簽存檔。

5.6.3本廠自、委辦訓練結束後,鍵入訓練班名稱、起迄日、時數及訓練機構等資料,個人訓練記錄得自總公司內部網站/人事處/訓練資訊系統查詢。
5.7 品質文件閱讀

5.7.1 各部門各級人員須瞭解品質文件之內涵,需於修正後二週內傳閱相關人員,並做成全廠品質文件訓練紀錄表(附件6.11),經主管簽認後由各部門自存備查。
5.8公餘進修獎助

5.8.1公餘進修獎助,於年度開始時通知各部門,請工作人員填列年度工作人員公餘進修獎助申請表(附件6.12),送人力資源組彙總陳核,陳核後依規定並於預算額度內執行。
6‧附件
6.1 業務講習實施計畫。

6.2 現場部門核心技能或專長調查表。

6.3 員工訓練通知單。

6.4 訓練心得報告表。

6.5 講習班學員簽到表。

 6.6 未到課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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