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核作業程序書
1.目的
本稽核作業程序之訂定,目的在使本廠內部稽核工作之執行有所遵循,早期發現問題,適時反映管理缺失,並研擬改進建議及追蹤矯正措施,確保各部門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促進組織之有效營運以達成目標。
2.適用範圍
2.1 稽核對象包括本廠各部門。
2.2 必要時得與上級機關及公司其他單位配合查核作業。
3.相關參考文件
3.1 本公司內部檢核實施細則(720-12-001)。
3.2 本公司內部檢核實施細則(附冊)檢核項目及檢核程式(720-12-002)。
4.名詞定義
4.1 實地查核:依據年度內部稽核工作計畫,到各業務主管部門實際查核各項業務資料,並到現場實際查證之。
4.2 專案檢核:依據上級機關或廠長指示,針對某項業務即時辦理實地查核工作。
5.2 流程說明
5.2.1 稽核人員之職責
1)遵守本廠之稽核規定,並有效地規劃與執行所交付之任務。
2)覆核、評估本廠各部門內部控制制度及各項管理制度之健全性、合理性及有效性。
3)確定本廠各部門現行作業方式能符合本廠及公司之政策與程序。
4)確定本廠各項資產均能妥善管理及有效運用。
5)確定本廠各部門提供管理資訊之可靠性。
6)確定各部門確實遵循各項法令、規章、制度及程序從事各類作業並持續符合規定要求。
7)建議各項作業程序及管理辦法之改進與更新。
8)對稽核結果建議改進事項辦理情形之追蹤與督促,並確保成果。
5.2.2稽核計畫之研訂
1) 遵循本公司有關本廠年度營業政策及重點工作,擬訂年度內部稽核工作計畫(業務項目及範圍),陳廠長核定後實施,並影印送各部門。
2) 個案實地查核應填寫實地查核計畫表(包括受檢部門、查核項目、查核內容及查核時間),陳稽核主管核准後實施。
5.2.3 稽核之執行
1)依據年度內部稽核工作計畫中各項業務之稽核項目及範圍填擬實地查核計畫表,經稽核主管核准後,通知受查部門配合辦理實地查核。
2)另於接到公司實地查核計畫或上級機關專案檢核通知時,經簽陳核准後通知各受檢部門配合辦理。或依廠長批示及交辦事項,簽陳核准後通知各有關部門配合辦理。
3)執行查核應透過面談、文件審查及相關區域之活動與情況之觀察,分析研究不符規定事項,並作成適當可行之改善建議;凡顯示為不符合之重大線索即使未列入查核計畫表者亦應加以註記並調查之。
5.2.4 稽核報告之撰寫及改進事項之辦理追蹤
1)辦理實地查核各項業務後,撰寫內部稽核實地查核報告(詳如附表),經受檢部門會簽意見及完成期限,陳廠長核定後,影送各受檢及相關部門依廠長批示及建議改進事項辦理,並予以追蹤。
2)實地查核報告若有數頁時,可將查核項目報告內容重點摘錄成實地查核報告摘要表 (詳如附表)置於報告最前頁,廠長僅在摘要表上核批即可,不必在每頁報告簽核。
3)有關公司對本廠實地查核報告建議改進事項,於文到簽請廠長核閱後即通知各有關受檢部門,依建議改進事項提出說明及辦理情形,逕送回稽核審查、彙整成建議改進事項辦理情形表,陳廠長核定後函覆公司。
4)各受檢部門對於建議改進事項之辦理情形、進度,稽核應適時予以追蹤,或於下次辦理實地查核時再予以查證執行結果。
6.附件
6.1 稽核實地查核計晝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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